智綠集運研加強票價「封頂」保障 招標控起步價 擬第四季交規管框架草案
政府近年積極推動交通運輸持續發展,包括引入「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並已啟動東九龍、啟德及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3個相關項目。香港特區政府運輸及物流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引入一套技術中立、通用且標準化的規管框架,日後無須就每個系統另訂主體法例。首段專營權一般不多於50年;票價水平及調整機制將受規管,採用直接驅動方程式票價調整機制,每年按消費物價指數和工資指數變化等數據進行上下調整,無須經任何機關審批。投標者建議的初始票價將成評標考慮因素之一。政府目標今年第四季向立法會提交主體法例的草案。當新法例生效後,料明年起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就上述3個項目批出營運系統及進行相關設計和建造工作的專營權。
文件指出,制定可適用於不同系統技術和營運商的規管框架,能快速引進世界各地的新型集體運輸系統。新的規管框架將適用於現有框架未能涵蓋的新型集體運輸系統,包括日後通過公開招標推展的新鐵路系統及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以及相關的營運商。如港鐵公司日後透過公開招標獲得個別項目的專營權,亦會受擬議框架規管。
專營權設嚴格管治要求
文件建議對專營公司的公司管治提出一系列要求。擬議主體法例將要求專營公司為《公司條例》(第622章)第2(1)條所界定的公司或非香港公司,同時會賦權特首委任董事會增補董事,以監督公司日常運作,包括未得批准不得更改公司章程細則等。政府也會訂明特定行為的罪行和罰則,若有違規,政府有權暫時中止甚至撤銷專營權,並接管相關營運資產,且可要求專營公司支付補償。
票價方面,政府建議為啟德、東九龍及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的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項目採用直接驅動方程式的票價調整機制,每年按客觀和具透明度的數據運算幅度,而無需經任何機關再審批。
票價調整方程式將反映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及工資指數的變化,把票價調整與專營公司的營運成本掛鈎,以反映香港的經濟狀況及市民的負擔能力。該方程式包括一個根據專營公司的營運收入與成本比率計算的生產力因素,使乘客能夠受惠於專營公司的生產力增幅。
票價設負擔能力上限
方程式將列明整體票價調整幅度為(0.5 × 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化)+(0.5 × 工資指數的變化)— 生產力因素。該3個項目首5年營運的生產力因素將設定為0%,且其票價調整機制設有「負擔能力上限」安排,以限制在特定年份內可以實施的票價上調幅度,不得高於相應期間的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變動。政府會定期檢視項目的票價調整機制,如有需要會按專營權協議條款作出調整。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認為,為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立法是發展的必要步驟。香港現有鐵路的運作管制模式、相關條例及「可加可減」機制已為大眾所熟悉,新系統可借鑑這些經驗,有助公眾理解和接受。他認為起始票價至關重要,定價過低會導致系統難以持續營運,過高則可能流失客源,需精細權衡。同時,政府正考慮引入多種不同交通系統,若出現眾多小型營運商分別運營不同路線的情況,會大幅增加管理與營運成本,因此建議優先考慮逐步推廣,確保營運效益。
智慧交通聯盟理事長張欣宇認為,直接驅動方程式的票價調整機制與港鐵現有框架大致一致,屬合理安排。他指集體運輸的票價調整都應遵循相似原則,政府可依據不同營運商的實際狀況調整具體參數,確保公平適配。他相信投標者的初始票價不會過於進取,相信該機制會讓市民更便利,以更易於承擔的價格享用新型集體運輸系統。